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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道用户服务协议(货主版)

    运道用户服务协议(货主版)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注册运道货运平台。
    本协议是由运道冷链网络货运平台(下称:“运道平台”)的运营者和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运道”)与您(“您”或“用户”)就您注册、使用运道平台并通过运道平台完成互联网货物运输交易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在使用运道平台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均通过本协议及附属协议约定。
    本协议构成您注册、使用运道平台之先决条件,您点击或勾选运道平台相关页面上的“同意”键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同意/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及附属协议全部内容的约束。注册为运道平台用户之前,请您务必审慎认真的阅读并充分理解《运道用户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以及运道平台发布的各项协议、规则、条款以及其他内容与文件,特别是以粗体和下划线标识的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在点击“同意”按钮之前,请务必确认您已完全充分的理解了其内容,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通过运道平台向客服咨询。如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或不接受本协议任何条款,请不要点击“同意”按钮。
    运道已经发布和将来发布的各类规则、解读、公告、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运道有权随时变更本协议及附属协议并在运道平台上予以公告,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停止使用运道平台。一旦您继续使用运道平台,则表示您已接受并自愿遵守经修订后的条款。
    1.定义
    1.1.运道平台:指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网络物流服务平台,包括运道网站(域名:http://www.yundaol.com/index.action)及“运道冷链”APP货主版/司机版、网络客户端、运道微信公众号、运道小程序等软件/网站/网页/程序。
    1.2.运道:指运营运道平台的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3.准入资格:是指运道对注册运道平台用户资格的具体要求,符合运道平台的准入资格,方能注册成为运道的用户。
    1.4.身份验证:指用户在注册运道账号或开通、使用及/或接受运道平台的特定服务/商品的过程中,运道及技术合作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用户提供的用户信息审查及验证的过程,验证的内容包括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资料、指纹、人脸识别、证件、证照、图片、照片、视频等,验证的方式与流程由运道及/或其技术合作方指定。通过身份验证后,方可注册为运道用户。
    1.5.用户:根据运道平台的要求和准入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并成功注册为“发货人”“物流商”“司机”身份,享受运道平台所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6.用户信息:指您在运道平台或通过运道/运道平台发布的及/或运道通过您授权的第三方获取的全部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姓名或名称、基本主体资格信息、营业执照、用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被委托人或联系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开户许可证、银行账户信息、车辆信息、货源信息、货物的仓储、保险等信息,以及您为使用运道提供的服务而提交的其他用户相关信息。
    1.7.发货人:指在运道平台以发货人身份合法注册,有货物运输需求并通过运道发布货源信息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主体。
    1.8.司机:指在运道平台注册的,持有与驾驶车辆类型相匹配的驾照的货车驾驶员。
    1.9.承运人:
    (1)指在运道平台以司机身份合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质并符合运道准入条件的,能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自然人。
    (2)指在运道平台以物流商身份合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质并符合运道准入条件的,能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个体户和其它组织。
    1.10.车辆:指在运道平台注册,能够提供运道平台发布的货物运输服务的货运车辆。
    1.11.车辆信息:指用户通过运道平台发布的司机和车辆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姓名、身份证号、驾龄、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码、车牌类型、车龄、车型、车长、车宽、载重、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车厢信息、车厢体积、车厢长度、拖挂轮轴、车辆轴数、制冷标准等信息。
    1.12.货源信息:指用户通过运道平台发布的与拟委托的货物运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类型、规格、运输需求、包装需求、制冷需求、装货地点、送达地点、装货时间、运输时效、运输距离、货物重量、所需车辆规格等信息。
    1.1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1.14.意外事件:是指政府行为、政策变更、黑客攻击、光缆出现故障的影响或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运道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2.用户的账号、密码及身份验证
    2.1.用户在运道平台注册成功后,自行设置登录密码,账号和密码作为运道平台识别用户的唯一标准,运道平台通过用户账号及密码或手机验证码来识别用户指令。通过用户账号及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陆后在运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代表用户本人。用户账号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用户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用户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2.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信息及登录运道平台的电脑、手机等设备的信息安全,因保管不当、网络技术故障、黑客袭击、病毒植入等平台原因造成的账号密码泄露,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用户发现上述情形时,应及时联系运道客服并采取其它方式控制损失。
    2.3.运道账户均应通过实名认证,仅限注册的用户本人使用,未经运道平台同意,用户不得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账户或获取账户项下信息,或以任何方式转让账号。如运道判断用户的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用户的账户安全及/或运道平台信息安全的,运道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用户承担。
    2.4.用户连续六个月未登录运道平台或存在违法违规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运道有权回收账户或对账号进行登录限制,终止相应服务,清除用户历史交易记录,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用户承担。
    2.5.用户注册运道平台过程中,应按运道平台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且有效的信息,运道及运道的合作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其他运道平台的规则要求用户提供信息及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资料、指纹、人脸识别、证件、证照、图片、照片、视频等。运道有权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匹配性进行核查验证,用户应积极配合,否则运道有权限制或停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运道平台服务。
    2.6.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运道平台经营需要,需要用户补充提供任何验证信息及验证信息凭证时,用户应予以配合,否则运道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运道平台服务。
    2.7.用户承诺其在有道平台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同时用户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和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在运道平台进行更新,持续确保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因用户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隐瞒、遗漏、错误、不实,或运道有合理理由判定用户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隐瞒、遗漏、错误、不实,运道有权限制用户运道账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用户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如因此给运道或其它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
    2.8.用户同意运道及运道合作、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权基于核查验证用户信息或其它合理理由,向合法保存有您的信息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运道)采集相应信息,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9.具体的身份认证程序
    *注册用户进入运道APP货主版或网站平台,在首页点击注册按钮,输入手机号码、密码等信息,获取并输入验证码;网站平台需要点选身份“发货人”。系统显示注册成功后即可使用账户名称密码登录系统。
    3.准入资格
    用户向运道申请使用运道平台服务应当首先注册成为运道平台的用户,成为用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组织用户必须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注册本平台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及/或其他活动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2.自然人用户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否则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3.3.用户应合法诚信经营,在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及/或其他活动,不存在行业禁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诚信的记录,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3.4.用户通过运道平台发布货源信息,应严格根据运道平台的要求,如实提供货物类型、规格、运输需求、包装需求、制冷需求、装货地点、送达地点、装货时间、运输期限、运输距离、货物重量、所需车辆规格等信息。
    3.5.用户应保证其发布的货源真实、准确、合法,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的数量、价值、质量等信息符合货物的真实情况,运道不负责对货物的验收和检验,但有任何证据表明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遗漏的,运道有权停用用户的账号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用户的责任。
    3.6.运道平台会根据用户发布的货源信息,为用户推荐承运的车辆要求和标准。如用户拒不使用运道推荐的车辆标准,运道根据用户的需求指派车辆,但由用户承担不利后果。
    4.用户权利与义务
    4.1.用户应根据本协议及运道平台发布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使用运道平台提供的功能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运道平台上发布货源信息、查询车辆信息、联系车辆和司机、追踪承运货物的物流实时状态。
    4.2.注册为会员的用户根据服务类型及会员规则,享有不同等级的会员服务。
    4.3.因用户发布的货源信息不真实、隐瞒或遗漏造成的损失,用户应对运道和其它遭受损失的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运道有权停止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运道发现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有不真实、隐瞒或遗漏,有权视情况要求用户予以纠正。因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给运道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侵权或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
    4.4.用户发布货源信息后,应严格按照运道平台的交易规则履行合同,如无故取消交易订单,运道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支付订单运费0.5倍-2倍的违约金。
    4.5.用户应合法合规的使用运道平台的服务,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软件干扰平台运营,不得与司机或任何第三方串通以刷单等方式套取平台的优惠。
    4.6.运道平台有权使用现有的信息手段,对用户的货物进行定位和追踪,有权保存用户提供的基本信息和交易记录,并有权对用户的信息和交易记录进行分析。
    5.用户行为规范
    5.1.用户应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用户通过运道平台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运道平台的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5.2.用户使用运道平台,应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守本协议项下及运道平台的所有规则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严格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运道平台服务,不得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与他人串通等手段,侵害运道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
    5.3.用户不得传输或发表: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5.4.用户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得传输或发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5.5.用户不得利用本软件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隐私、个人信息、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的内容;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
    5.6.用户不得干扰本软件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软件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利用在本软件注册的账户进行牟利性经营活动;
    5.7.用户不得向运道及/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发生上述情形的,运道可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所有合作并向用户收取违约金及/或赔偿金。
    5.8.用户不得教唆他人从事本条所禁止的行为;
    6. 隐私政策
    运道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用户在运道平台提供的所有信息均受《运道隐私政策》的保护与规范,《运道隐私政策》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户在勾选并接受《运道隐私政策》之前,请务必谨慎认证的阅读并确认接受全部条款。
    7.违约责任
    7.1.用户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用户行为规范、运道平台公布的其他规则、规范及/或用户在运道平台签署的其他协议、文件的,运道有权做出独立判断并立即采取停止传输、消除信息、限制/取消您的权限、版块、暂停、封禁或关闭您的账号、冻结您平台账户内余额、关闭相应交易、暂停、限制您使用的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等措施。
    7.2.用户发布的货源不真实、全部或部分为违法违禁货物,发布的货物的数量、价值、质量与货物真实情况不符的,或有任何证件表明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遗漏的,运道有权停用用户的账号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用户的责任。运道或实际承运人接受委托后发现货物与发布不符的,有权拒绝承运并要求用户承担该笔交易订单2倍的运费惩罚。
    7.3.运道有权依据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7.4.因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用户应当独立承担责任,运道因此遭受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
    8.免责声明
    8.1.运道平台发布的信息由用户提供,运道要求所有用户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运道仅就信息内容本身尽谨慎的形式审查义务,但运道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不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您应谨慎判断。
    8.2.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运道不对运道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内容、货物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
    8.3.运道仅就用户注册身份及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进行形式审查,但运道对其运输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货主应当自行查验司机及相关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并承担所有由于运输资质造成的风险。
    8.4.运道不对下列风险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用户操作不当、用户违反运道平台规则、第三方侵权、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电信设备故障,公共网络故障,运道平台遭受病毒或黑客攻击,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和强制措施和其他运道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8.5.运道仅对因运道平台原因给您造成的直接、实际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对任何间接损失、惩罚性赔偿承担责任。
    9.知识产权保护
    9.1.除非另有书面声明,运道平台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所有相关权利)均归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有。未经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内的任何内容)。
    9.2.运道平台的Logo、“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运道”、“运道冷链”等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以及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平台的其他标识、徵记、产品和服务名称均为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未经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9.3.用户承诺在使用运道平台时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知识产权的异议,运道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删除相关的内容,且有权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因此给运道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全额赔偿。
    9.4.用户使用运道提供的服务时上传、提交或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视为授予运道永久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使用许可以及完整的再许可权利,运道有权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展示该内容的整体或部分,并有权将该内容用于任何运道相关的软件或服务上。
    10.联系方式和送达
    10.1.用户在运道平台提供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视为接受运道通知的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运道对用户发出的通知,通过电子方式的,包括但不限于邮件、手机短信、微信、微信公众号通知、有道平台的公告和系统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自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
    10.2.用户同意因在运道平台上的交易活动产生或引起的任何纠纷,司法机关和其它权威主管部门可根据用户在有道平台提供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进行送达,该送达方式适合所有类型的纠纷及纠纷的各个司法程序阶段。
    10.3.用户应当保证其在运道平台提供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1.协议终止
    11.1.用户以下行为视为终止本协议: (1)根据运道平台的注销规则自行注销账户; (2)运道平台规则变更或更新生效前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
    11.2.出现以下情况时,运道有权收回用户账户,终止本协议: (1)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多次违反运道平台规则,运道根据本协议约定终止本协议的; (2)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虚假或违法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您的账户被运道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3)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11.3.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1)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运道有权删除用户所有信息,无义务向用户提供任何信息或交易记录。 (2)本协议终止后,运道有权继续保存用户留存于运道平台的各类信息和交易记录,对用户过往的违约行为,运道仍可依据本协议向用户追究违约责任。 (3)本协议终止后,用户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运道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用户应当根据运道平台的交易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该笔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同意取消该笔交易订单,用户应根据运道平台的交易规则接受处罚并向交易相对方提供相应的赔偿。
    12.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用户因使用运道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运道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协议的效力
    用户在注册运道平台时,勾选《运道用户服务协议》并点击“同意”按钮,用户注册成功取得运道平台账号时,本协议生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终止或解除时,本协议失效。本协议任一条款失效、被废止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4.本协议生效后,运道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内容进行更新和修改,更新和修改后的新版本协议运道会通过平台公告并通过系统通知发送提醒,如用户不能接受新版本协议,请停止使用运道平台,如用户收到通知后继续使用运道平台,视为用户认可新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同意接受约束。
    15.本协议/规则/政策中的所有定义、名词解释均系配合运道网站及“运道冷链”APP货主版/司机版、网络客户端、运道微信公众号、运道小程序等软件/网站/网页/程序界面而设计,仅为帮助注册用户更好地理解并使用运道所拟定的协议/规则/政策。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本身并无实际含义,不能作为本协议含义解释的依据。
    16.如用户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存在疑惑,请通过运道平台联系客服或致电4000181666进行咨询。

    运道用户服务协议(司机版)

    运道用户服务协议(司机版)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注册运道货运平台。
    本协议是由运道冷链网络货运平台(下称:“运道平台”)的运营者和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运道”)与您(“您”或“用户”)就您注册、使用运道平台并通过运道平台完成互联网货物运输交易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在使用运道平台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均通过本协议及附属协议约定。
    本协议构成您注册、使用运道平台之先决条件,您点击或勾选运道平台相关页面上的“同意”键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同意/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及附属协议全部内容的约束。注册为运道平台用户之前,请您务必审慎认真的阅读并充分理解《运道用户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以及运道平台发布的各项协议、规则、条款以及其他内容与文件,特别是以粗体和下划线标识的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在点击“同意”按钮之前,请务必确认您已完全充分的理解了其内容,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通过运道平台向客服咨询。如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或不接受本协议任何条款,请不要点击“同意”按钮。
    运道已经发布和将来发布的各类规则、解读、公告、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运道有权随时变更本协议及附属协议并在运道平台上予以公告,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停止使用运道平台。一旦您继续使用运道平台,则表示您已接受并自愿遵守经修订后的条款。
    1.定义
    1.1.运道平台:指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网络物流服务平台,包括运道网站(域名:http://www.yundaol.com/index.action)及“运道冷链”APP货主版/司机版、网络客户端、运道微信公众号、运道小程序等软件/网站/网页/程序。
    1.2.运道:指运营运道平台的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3.准入资格:是指运道对注册运道平台用户资格的具体要求,符合运道平台的准入资格,方能注册成为运道的用户。
    1.4.身份验证:指用户在注册运道账号或开通、使用及/或接受运道平台的特定服务/商品的过程中,运道及技术合作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用户提供的用户信息审查及验证的过程,验证的内容包括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资料、指纹、人脸识别、证件、证照、图片、照片、视频等,验证的方式与流程由运道及/或其技术合作方指定。通过身份验证后,方可注册为运道用户。
    1.5.用户:根据运道平台的要求和准入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并成功注册为“发货人”“物流商”“司机”身份,享受运道平台所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6.用户信息:指您在运道平台或通过运道/运道平台发布的及/或运道通过您授权的第三方获取的全部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姓名或名称、基本主体资格信息、营业执照、用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被委托人或联系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开户许可证、银行账户信息、车辆信息、货源信息、货物的仓储、保险等信息,以及您为使用运道提供的服务而提交的其他用户相关信息。
    1.7.发货人:指在运道平台以发货人身份合法注册,有货物运输需求并通过运道发布货源信息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主体。
    1.8.司机:指在运道平台注册的,持有与驾驶车辆类型相匹配的驾照的货车驾驶员。
    1.9.承运人:
    (1)指在运道平台以司机身份合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质并符合运道准入条件的,能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自然人。
    (2)指在运道平台以物流商身份合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质并符合运道准入条件的,能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个体户和其它组织。
    1.10.车辆:指在运道平台注册的,能够提供运道平台发布的货物运输服务的货运车辆。
    1.11.车辆信息:指用户通过运道平台发布的司机和车辆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姓名、身份证号、驾龄、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码、车牌类型、车龄、车型、车长、车宽、载重、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车厢信息、车厢体积、车厢长度、拖挂轮轴、车辆轴数、制冷标准等信息。
    1.12.货源信息:指用户通过运道平台发布的与拟委托的货物运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类型、规格、运输需求、包装需求、制冷需求、装货地点、送达地点、装货时间、运输期限、运输距离、货物重量、所需车辆规格等信息。
    1.1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1.14.意外事件:是指政府行为、政策变更、黑客攻击、光缆出现故障的影响或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运道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2.用户的账号、密码及身份验证
    2.1.用户在运道平台注册成功后,自行设置登录密码,账号和密码作为运道平台识别用户的唯一标准,运道平台通过用户账号及密码或手机验证码来识别用户指令。通过用户账号及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陆后在运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代表用户本人。用户账号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用户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用户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2.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信息及登录运道平台的电脑、手机等设备的信息安全,因保管不当、网络技术故障、黑客袭击、病毒植入等平台原因造成的账号密码泄露,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用户发现上述情形时,应及时联系运道客服并采取其它方式控制损失。
    2.3.运道账户均应通过实名认证,仅限注册的用户本人使用,未经运道平台同意,用户不得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账户或获取账户项下信息,或以任何方式转让账号。如运道判断用户的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用户的账户安全及/或运道平台信息安全的,运道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用户承担。
    2.4.用户连续六个月未登录运道平台或存在违法违规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运道有权回收账户或对账号进行登录限制,终止相应服务,清除用户历史交易记录,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用户承担。
    2.5.用户注册运道平台过程中,应按运道平台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且有效的信息,运道及运道的合作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其他运道平台的规则要求用户提供信息及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资料、指纹、人脸识别、证件、证照、图片、照片、视频等。运道有权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匹配性进行核查验证,用户应积极配合,否则运道有权限制或停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运道平台服务。
    2.6.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运道平台经营需要,需要用户补充提供任何验证信息及验证信息凭证时,用户应予以配合,否则运道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运道平台服务。
    2.7.用户承诺其在有道平台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同时用户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和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在运道平台进行更新,持续确保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因用户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隐瞒、遗漏、错误、不实,或运道有合理理由判定用户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隐瞒、遗漏、错误、不实,运道有权限制用户运道账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用户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如因此给运道或其它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
    2.8.用户同意运道及运道合作、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权基于核查验证用户信息或其它合理理由,为合法保存有您的信息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运道)采集相应信息,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9.具体的身份认证程序
    *注册用户进入运道APP司机版或网站平台,在首页点击注册按钮,输入手机号码、密码等信息,获取并输入验证码;要点选身份“我是物流商”或“我是司机”。
    3.准入资格
    用户向运道申请使用运道平台服务应当首先注册成为运道平台的用户,成为用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注册为物流商身份的企业用户和个体工商户用户必须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注册本平台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及/或其他活动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冷链货物运输所必须的资质和能力。并在系统上传营业执照、道路运营许可证等证件在运道平台备案,未备案的法人用户不得在运道平台参与运输业务。
    3.2.注册为物流商身份的企业用户和个体工商户用户应根据运道平台的要求登记运输车辆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车辆信息及车辆驾驶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并为其名下的车辆和驾驶员承运货物发生的纠纷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司机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岁,持有符合所驾驶车辆要求的驾照并具备驾驶该类车辆3年以上实际驾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并提供连续2年无重大责任事故驾驶的证明。用户应合法诚信经营,在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及/或其他活动,不存在行业禁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诚信的记录,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3.4.用户通过运道平台发布的车辆,应严格根据运道平台的要求,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姓名、身份证号、驾龄、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码、车牌类型、车龄(8年之内)、车型、车长、车宽、载重、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车厢信息、车厢体积、车厢长度、拖挂轮轴、车辆轴数、制冷标准等信息。
    3.5.用户应保证其发布的车辆和司机信息真实、准确,保证实际承运的车辆和司机与登记的信息一致,有任何证据表明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任何虚假、隐瞒、遗漏或接单后变更承运车辆或司机的,运道有权停用用户的账号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用户的责任。
    3.6.用户应为车辆购买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4.用户权利与义务
    4.1.用户应根据本协议及运道平台发布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使用运道平台提供的功能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运道平台上发布车辆信息和司机信息、联系货源、向发货人和运道平台随时披露承运货物的物流实时状态。
    4.2.注册为会员的用户根据服务类型及会员规则,享有不同等级的会员服务。
    4.3.因用户发布的车辆和司机信息不真实、隐瞒或遗漏,或接单后变更承运车辆和司机造成的损失,用户应对运道和其它遭受损失的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运道有权停止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运道发现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有不真实、隐瞒或遗漏,有权视情况要求用户予以纠正。因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给运道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侵权或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
    4.4.注册为物流商身份的承运人用户登记的车辆和司机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到车属所在地交警部门登记各案并及时更新在平台的登记信息,否则不能在运道平台接订单,如运道发现该用户下单时存在未更新的信息,有权对其采取冻结账户或扣除保证金等处罚。
    4.5.注册为物流商身份的承运人用户的车辆和司机注册之后,应服从运道平台的统一管理,接受运道平台对运输轨迹的定位、追踪和监控,承运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须及时通知运道,以便运道及时合理的控制损失。
    4.6.用户应合法合规的使用运道平台的服务,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软件干扰平台运营,不得与发货人或任何第三方串通以刷单等方式套取平台的优惠。
    4.7.运道平台有权使用现有的信息手段,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定位和追踪,有权保存用户提供的基本信息和交易记录,并有权对用户的信息和交易记录进行分析。
    4.8.司机应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常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明行车习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货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交警和交通部门执法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占道行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患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疾病时不得继续从事货运车辆驾驶活动,做到遵纪守法、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5.用户行为规范
    5.1.用户应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用户通过运道平台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运道平台的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5.2.用户使用运道平台,应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守本协议项下及运道平台的所有规则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严格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运道平台服务,不得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与他人串通等手段,侵害运道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
    5.3.用户不得传输或发表: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5.4.用户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得传输或发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5.5.用户不得利用本软件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隐私、个人信息、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的内容;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
    5.6.用户不得干扰本软件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软件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利用在本软件注册的账户进行牟利性经营活动;
    5.7.用户不得向运道及/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发生上述情形的,运道可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所有合作并向用户收取违约金及/或赔偿金。
    5.8.用户不得教唆他人从事本条所禁止的行为;
    6. 隐私政策
    运道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用户在运道平台提供的所有信息均受《运道隐私政策》的保护与规范,《运道隐私政策》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户在勾选并接受《运道隐私政策》之前,请务必谨慎认证的阅读并确认接受全部条款。
    7.违约责任
    7.1.用户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用户行为规范、运道平台公布的其他规则、规范及/或用户在运道平台签署的其他协议、文件的,运道有权做出独立判断并立即采取停止传输、消除信息、限制/取消您的权限、版块、暂停、封禁或关闭您的账号、冻结您平台账户内余额、关闭相应交易、暂停、限制您使用的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等措施。
    7.2.用户发布的车辆信息和司机信息不真实或接单后擅自更改车辆和司机的,运道有权停用用户的账号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用户的责任。订单生效后托运人或运道发现车辆和司机与发布的信息不符的,有权拒绝履行委托并要求用户承担该笔交易订单2倍的运费惩罚。
    7.3.用户接受承运订单后,未经托运人和运道的同意不得单方面解除委托,否则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 违约当次运输费用×20%,有其他协议另行约定的除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托运人全部损失的,应赔偿托运人损失。
    7.4.运道有权依据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7.5.因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用户应当独立承担责任,运道因此遭受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
    7.6.司机用户违反本协议第4.8条给托运人或运道平台造成损失的,运道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扣除其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转交司法机关处理。
    8.免责声明
    8.1.运道平台发布的信息由用户提供,运道要求所有用户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运道仅就信息内容本身尽谨慎的形式审查义务,但运道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不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您应谨慎判断。
    8.2.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运道不对运道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内容、货物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
    8.3.运道仅就用户注册身份及货物的表面状况进行形式审查,但运道对其实际交付货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当在接受货物时谨慎查验货物的状态 ,并承担所有由于货物真实性合法性造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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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运道仅对因运道平台原因给您造成的直接、实际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对任何间接损失、惩罚性赔偿承担责任。
    9.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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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联系方式和送达
    10.1.用户在运道平台提供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视为接受运道通知的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运道对用户发出的通知,通过电子方式的,包括但不限于邮件、手机短信、微信、微信公众号通知、有道平台的公告和系统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自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
    10.2.用户同意因在运道平台上的交易活动产生或引起的任何纠纷,司法机关和其它权威主管部门可根据用户在有道平台提供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进行送达,该送达方式适合所有类型的纠纷及纠纷的各个司法程序阶段。
    10.3.用户应当保证其在运道平台提供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1.协议终止
    11.1.用户以下行为视为终止本协议: (1)根据运道平台的注销规则自行注销账户; (2)运道平台规则变更或更新生效前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
    11.2.出现以下情况时,运道有权收回用户账户,终止本协议: (1)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多次违反运道平台规则,运道根据本协议约定终止本协议的; (2)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虚假或违法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您的账户被运道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3)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11.3.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1)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运道有权删除用户所有信息,无义务向用户提供任何信息或交易记录。 (2)本协议终止后,运道有权继续保存用户留存于运道平台的各类信息和交易记录,对用户过往的违约行为,运道仍可依据本协议向用户追究违约责任。 (3)本协议终止后,用户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运道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用户应当根据运道平台的交易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该笔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同意取消该笔交易订单,用户应根据运道平台的交易规则接受处罚并向交易相对方提供相应的赔偿。
    12.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用户因使用运道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运道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青岛市崂山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协议的效力
    用户在注册运道平台时,勾选《运道用户服务协议》并点击“同意”按钮,用户注册成功取得运道平台账号时,本协议生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终止或解除时,本协议失效。本协议任一条款失效、被废止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4.本协议生效后,运道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内容进行更新和修改,更新和修改后的新版本协议运道会通过平台公告并通过系统通知发送提醒,如用户不能接受新版本协议,请停止使用运道平台,如用户收到通知后继续使用运道平台,视为用户认可新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同意接受约束。
    15.本协议/规则/政策中的所有定义、名词解释均系配合运道网站及“运道冷链”APP货主版/司机版、网络客户端、运道微信公众号、运道小程序等软件/网站/网页/程序界面而设计,仅为帮助注册用户更好地理解并使用运道所拟定的协议/规则/政策。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本身并无实际含义,不能作为本协议含义解释的依据。
    16.如用户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存在疑惑,请通过运道平台联系客服或致电4000181666进行咨询。

    运道隐私政策

    《运道隐私政策》

    运道非常重视对用户(以下简称“您”或“用户”)隐私的保护,为了给您提供更准确、更有个性化的服务,请您仔细阅读如下声明。当您访问运道网站或使用运道提供的服务前,您需要同意隐私政策中具体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公布和以其它形式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等内容。但运道会以高度的勤勉、审慎义务对待您的个人信息。除本隐私权政策另有规定外,在未征得您事先许可的情况下,运道不会将这些信息对外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如果您不同意隐私政策中的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或访问运道。本协议为运道用户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定义
    1.1.运道平台:指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网络物流服务平台,包括运道网站(域名:http://www.yundaol.com/index.action)及“运道冷链”APP货主版/司机版、网络客户端、运道微信公众号、运道小程序等软件/网站/网页/程序。
    1.2.运道:指运营运道平台的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3.准入资格:是指运道对注册运道平台用户资格的具体要求,符合运道平台的准入资格,方能注册成为运道的用户。
    1.4.身份验证:指用户在注册运道账号或开通、使用及/或接受运道平台的特定服务/商品的过程中,运道及技术合作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用户提供的用户信息审查及验证的过程,验证的内容包括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资料、指纹、人脸识别、证件、证照、图片、照片、视频等,验证的方式与流程由运道及/或其技术合作方指定。通过身份验证后,方可注册为运道用户。
    1.5.用户:根据运道平台的要求和准入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并成功注册为“发货人”“物流商”“司机”身份,享受运道平台所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6.用户信息:指您在运道平台或通过运道/运道平台发布的及/或运道通过您授权的第三方获取的全部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姓名或名称、基本主体资格信息、营业执照、用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被委托人或联系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开户许可证、银行账户信息、车辆信息、货源信息、货物的仓储、保险等信息,以及您为使用运道提供的服务而提交的其他用户相关信息。
    1.7.发货人:指在运道平台以发货人身份合法注册,有货物运输需求并通过运道发布货源信息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主体。
    1.8.司机:指在运道平台注册的,持有与驾驶车辆类型相匹配的驾照的货车驾驶员。
    1.9.承运人:
    (1)指在运道平台以司机身份合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质并符合运道准入条件的,能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自然人。
    (2)指在运道平台以物流商身份合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质并符合运道准入条件的,能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个体户和其它组织。
    1.10.车辆:指在运道平台注册,能够提供运道平台发布的货物运输服务的货运车辆。
    1.11.车辆信息:指用户通过运道平台发布的司机和车辆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姓名、身份证号、驾龄、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码、车牌类型、车龄、车型、车长、车宽、载重、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车厢信息、车厢体积、车厢长度、拖挂轮轴、车辆轴数、制冷标准等信息。
    1.12.货源信息:指用户通过运道平台发布的与拟委托的货物运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类型、规格、运输需求、包装需求、制冷需求、装货地点、送达地点、装货时间、运输时效、运输距离、货物重量、所需车辆规格等信息。
    1.1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1.14.意外事件:是指政府行为、政策变更、黑客攻击、光缆出现故障的影响或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运道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除另有约定外,本政策所用定义与《运道用户服务协议-货主版》《运道用户服务协议-司机版》《运道平台交易规则》中的定义具有相同的涵义。
    本隐私权政策部分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信息 ;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运道对信息的维护与保护;本隐私权政策如何更新 ;如何联系我们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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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与运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8、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保护运道、运道的用户、雇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或其他合法权益所必须使用的合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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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履行运道在《运道用户服务协议-货主版》《运道用户服务协议-司机版》《运道平台交易规则》或本政策中的义务和行使运道的权利,以及其他运道根据法律规定、《运道用户服务协议-货主版》《运道用户服务协议-司机版》《运道平台交易规则》或运道平台的其他规则认为有必要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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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运道可能将您的个人信息与运道的关联公司(分享,您同意运道的关联公司在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后,为正常业务使用的目的或用途,运道的关联公司可向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11.3运道可能将个人信息统计数据、脱敏数据及/或加密数据提供给运道的合作方,用于进行产品测试、建造风控模型、基础设计、开发、推广全新的产品及服务,或用于改善运道平台现有服务;
    11.4运道将在获得您同意的情况下,从车辆定位服务商、承包商或代理商处获取您在平台认证的车辆的定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来源于第三方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GPS及北斗数据,并将此数据用于补充、完善您在设备位置信息的使用场景。
    11.5就您在运道平台上确认、同意的协议、规则、政策、文档等(统称“协议文件”),运道可能会将协议文件置于电子签约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在线签署并储存,并将您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电子邮箱地址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报送给电子签约平台用于电子签名认证并生成数字证书,运道合作的电子签约平台将托管并调用您的数字证书代您签署协议文件。运道可能将协议文件内容发送到电子签约平台生成签约文本。协议文件使用的电子签约平台为可合法有效提供电子签约服务的电子签约平台。运道将向电子签约平台调取协议文件、您的签约信息、您的身份认证信息及与证明协议文件有效性、您的电子签名有效性相关的其他信息。如您不同意前述电子签约相关事项,可能无法与运道及或第三方达成交易。
    11.6除本政策约定的运道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的情形以外,如基于其他情况运道需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运道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认协议、具体场景下的文案确认动作等形式另行征得您的同意。
    11.7除本政策另有约定外,非经法定程序或获得您的同意,运道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运道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运道会努力与之签署保密协议,要求他们按照运道的说明、本政策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12、转让
    随着运道业务的持续发展,我们及我们的关联方有可能进行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等变更,您同意授权运道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如涉及个人信息的转让,我们会要求受让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接受本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13、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可能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3.1根据您的需求,在您明确同意的披露方式下披露您所指定的个人信息;
    13.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您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个人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
    14、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4.1与运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14.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14.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14.4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14.5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14.6其他维护公共利益的情形,例如您的信用评价信息需要被公开\共享;
    14.7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14.8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14.9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我们对此类数据的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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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道平台由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运营。如果您对于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存在任何投诉举报需求,您可以拨打客服电话4000181666与我们联系并作充分描述,我们将在验证您身份的15天内答复您的请求并尽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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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道平台交易规则(试行版)

    运道平台交易规则(试行版)

    1.总则
    1.1.为保护运道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平台与用户签署的各项协议,制定《运道平台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1.2.本规则由平台用户与运道签署,本规则对平台用户与运道具有同等约束效力。对于本规则项下所有条款及关涉事项,平台保留最终解释权。
    1.3.运道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协议及附属协议并在运道平台上予以公告,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停止使用运道平台。一旦您继续使用运道平台,则表示您已接受并自愿遵守经修订后的条款。
    2.定义
    2.1.运道平台:指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网络物流服务平台,包括运道网站(域名:http://www.yundaol.com/index.action)及“运道冷链”APP货主版/司机版、网络客户端、运道微信公众号、运道小程序等软件/网站/网页/程序。
    2.2.运道:指运营运道平台的青岛冠成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3.用户:根据运道平台的要求和准入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并成功注册为“发货人”“物流商”“司机”身份,享受运道平台所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4.用户信息:指用户在运道平台或通过运道/运道平台发布的及/或运道通过您授权的第三方获取的全部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姓名或名称、基本主体资格信息、营业执照、用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被委托人或联系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开户许可证、银行账户信息、车辆信息、货源信息、货物的仓储、保险等信息,以及您为使用运道提供的服务而提交的其他用户相关信息。
    2.5.发货人:指在运道平台以发货人身份合法注册,有货物运输需求并通过运道发布货源信息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主体。
    2.6.司机:指在运道平台注册的,持有与驾驶车辆类型相匹配的驾照的货车驾驶员。
    2.7.承运人:
    (1)指在运道平台以司机身份合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质并符合运道准入条件的,能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自然人。
    (2)指在运道平台以物流商身份合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质并符合运道准入条件的,能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个体户和其它组织。
    2.8.车辆:指在运道平台注册,能够提供运道平台发布的货物运输服务的货运车辆。
    2.9.车辆信息:指用户通过运道平台发布的司机和车辆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姓名、身份证号、驾龄、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码、车牌类型、车龄、车型、车长、车宽、载重、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车厢信息、车厢体积、车厢长度、拖挂轮轴、车辆轴数、制冷标准等信息。
    2.10.货源信息:指用户通过运道平台发布的与拟委托的货物运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类型、规格、运输需求、包装需求、制冷需求、装货地点、送达地点、装货时间、运输时效、运输距离、货物重量、所需车辆规格等信息。
    2.11.会员:用户注册使用运道平台后,可以支付一定数额的会员服务费,成为运道平台特定级别/类别的会员,享有相应的会员权益,并有权使用运道平台及/或其合作方所提供的相应的会员服务,具体以运道平台公布的内容与规则为准。
    2.1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2.13.意外事件:是指政府行为、政策变更、黑客攻击、光缆出现故障的影响或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运道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3.用户准入
    3.1.3.1.发货人
    3.1.1.发货人用户通过运道平台发布货源信息,应严格根据运道平台的要求,如实提供货物类型、规格、运输需求、包装需求、制冷需求、装货地点、送达地点、装货时间、运输时效、运输距离、货物重量、所需车辆规格等信息。
    3.1.2.发货人用户应保证其发布的货源真实、准确、合法,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的数量、价值、质量等信息符合货物的真实情况,运道不负责对货物的验收和检验,但有任何证据表明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遗漏的,运道有权停用用户的账号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用户的责任。
    3.2.承运人
    3.2.1.以物流商身份合法注册的承运人用户包括取得合法运营资质的物流企业、个体户和其它主体,该类用户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等符合相应货物承运条件的资质,根据运道平台的要求如实登记其所管理的司机和车辆信息,并确保司机和车辆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接单要求。
    3.2.2.运道可为符合条件的个体货车车主提供代理注册个体户、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代为记账、代开税收和发票管理服务。个体货车车主取得个体户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之前,不得注册为物流商身份的承运人用户。
    3.2.3.承运人用户应保证其注册及发布的车辆和司机信息真实、准确,保证实际承运的车辆和司机与登记的信息一致,有任何证据表明用户注册及发布的信息存在任何虚假、隐瞒、遗漏或接单后变更承运车辆或司机的,运道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停用该用户的账号并追究用户相关责任。
    3.2.4.承运人用户应为其登记的车辆购买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未按要求购买保险的车辆不得用于承运运道平台的订单。
    3.3.司机
    指在运道平台以司机身份合法注册承运人用户或登记在合法注册的物流商身份的承运人用户系统中的货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岁,持有符合所驾驶车辆要求的驾照并具备驾驶该类车辆3年以上实际驾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并提供连续2年无重大责任事故驾驶的证明。
    3.4.车辆
    3.4.1.通过运道平台发布的车辆,应严格根据运道平台的要求,提供车龄8年以内的真实的车辆行驶证、车牌号码、车牌类型、车型、车长、车宽、载重、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车厢信息、车厢体积、车厢长度、拖挂轮轴、车辆轴数、制冷标准等信息。
    3.4.2.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定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载的北斗定位系统和GPS定位系统、手机app定位系统)并接入运道平台定位系统,接受运道平台的实时监测。
    4.订单发布和接单
    4.1.发货人发布货源订单前,承运人每次接单前,均应向运道平台支付足额保证金,订单每单冻结对应的保证金及运费,保证金在结算完成或无责任取消订单后,保证金自动解封。
    4.2.发货人应当按照平台系统设置如实填写订单信息,运道平台会根据发货人发布的订单信息和近三日交易市场价格推荐预估运费,发货人发布的期望运费价格可以根据平台推荐的预估运费上下浮动20%。
    4.3.发货人发布订单应至少在预定装货时间之前4小时,其中当日17点-次日8点不计入运道平台找车的有效时间,发货人在预定装货时间之前 4小时内或者在非找车有效时间发布订单的,运道平台有权利顺延派单时间。
    4.4.发货人发布货源信息后,运道平台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向发货人推荐符合承运要求的车辆标准,发货人如拒绝根据平台的推荐选择匹配的承运人,自行发布承运要求的,应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运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5.承运人应当按照平台系统设置如实填写接单信息,运道平台会根据承运人发布的接单信息和近三日交易市场价格向承运人推荐货源信息。承运人确定平台推荐的货源信息符合承运要求的,可以接单,并通过平台与发货人确认实际成交的运费,实际成交的运费价格可在平台推荐的预估运费上下浮动20%范围内。
    4.6.以物流商身份注册的用户接单后,应将货运信息单分配至其登记管理的司机和车辆,不得安排未在运道平台注册、登记的司机或车辆承运平台订单。
    4.7.发货人发布货源订单在发货时间前1小时(内)运单未成交,与平台协商一致后,则视为自动失效,发货人可对失效后的运单信息进行删除或取消操作,也可对取消的运单进行编辑重新发布。
    4.8.订单确认后,应根据平台的要求生成对应的《电子货运合同》和《车辆货物运输电子合同》(以下统称为“电子合同”),用户应根据对应的电子合同或最终的结算单据中约定的金额及方式与平台进行结算。
    5.订单确认
    5.1.发货人和承运人就订单达成一致后,双方确认订单,运道平台将自动形成电子合同,电子合同自合同双方完成电子签章之时起生效。
    5.2.电子合同由运道平台与发货人和承运人分别签署,发货人和承运人在注册运道平台时已进行电子签章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电子签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5.3.订单确认后,发货人应根据运道平台的预估价格支付运费,运道平台收到预付的运费后向承运人发送出车指示。
    5.4.订单确认后,未经运道平台和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订单信息。发货人因故不得不变更货物信息和运输距离信息的,应及时取得运道平台和承运人的认可,承运人因故不得不变更车辆和司机信息的,应及时取得运道平台和发货人的认可,否则按无故取消处理。如三方确认可变更订单,运道平台自动根据变更后的订单生成电子合同。
    6.发货
    6.1.确认订单后,承运人应根据订单的约定委派承运车辆和司机至发货地接货,并根据订单的约定核查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等基本情况是否与运道平台登记的一致,如发现货物信息与运道平台登记不一致的,应及时联系运道平台,待运道平台确认完毕后,根据沟通结果处理。
    6.2.发货人核对承运人信息无误后,方可开始装货,货物的装运和包装均由发货人负责,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双方应在运道平台确认发货,确认发货前和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后货物的任何风险与运道平台和司机无关。
    6.3.发货人应根据订单记载的承运人信息核实车辆和司机信息是否与承运人登记的内容一致。承运人发现实际货物与发货人在运道平台发布的不一致,应及时联系运道平台,待运道平台确认完毕后,根据沟通结果处理。因发货人未尽审核义务或发现信息不一致后未及时告知平台的,或虽然告知平台但仍然选择实际承运的,运道平台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由发货人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6.4.装货超时,纠纷解决方式及赔付标准以《运道平台用户违约规则》中约定内容为准;没有约定的,另行协商解决。
    7.货物追踪
    7.1.承运人发车前应确认实际承运车辆的定位系统(北斗、GPS和车载手机定位系统等)接入运道平台的系统并运转正常,并保证运输过程中一直保持定位可追踪。
    7.2.运道平台和发货人有权通过客户端查询和跟踪实际承运车辆的行驶轨迹,运道平台根据实际承运车辆和订单约定的道路情况,及时显示货物的预计到达时间。
    8.确认收货
    8.1.承运人/司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目的地,如有延迟需提前向发货人及平台报备,如因承运人/司机自身原因造成发货人损失(除不可抗力因素),承运人/司机需按照《运道平台用户违约规则》中约定内容承担相关责任;没有约定的,另行协商解决。
    8.2.承运人/司机到达后发货人应根据实际承运车辆的行驶轨迹和运道平台显示的预计到达时间提前通知收货人做好卸货准备,并应督促收货人及时验收货物并确认收货。收货人应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6小时内完成卸货,否则发货人应承担卸货迟延给承运人/司机造成的损失。
    8.3.收货人确认收货后,应签署收货单(电子和纸质签名盖章具有同等效力)并发送扫描件或照片给发货人。收货单应载明货物的名称、件数、到达时间、承运区间、承运车辆、承运司机、签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并加盖收货人的(备案)公章或者(预留)签名。
    8.4.发货人应在收到收货人的回单后在运道平台确认收货,确认收货的司机应将回单扫描件、货物和车辆到达指定收货地点的照片上传运道平台,运道平台收到司机上传的上述文件和发货人的确认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向承运人支付运费。
    8.5.发货人需在货物签收后提交结算申请,如货物签收后超过3日发货人仍未提交结算申请,视为接受运道平台根据交易规则审核订单履行情况并与承运人进行运费结算。
    9.费用结算
    9.1.运道平台交易订单有关的运费、违约金和保险等费用结算均应通过平台系统进行。发货人和承运人/司机之间的不得越过运道平台私下交易。
    9.2.运道平台与发货人和承运人结算运费以承运人提交的收货单载明的货物信息为依据。发货人选择使用预充值方式付款时,实际运费与发货人预付的运费不一致的,平台可多退少补。预付运费不足时,运道平台有权直接扣除保证以抵扣运费。
    9.3.发货人付款到平台——平台指示承运人出车——确认收货——平台按照与承运人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付款给承运人(先提供个人个体户发票/车队发票)。
    9.4.运道平台可根据发货人每月的订单情况结算一次运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发货人登记的地址提供邮寄,月度运费累计达到人民币20000元及以上的,可享受包邮。
    9.5.承运人在订单完成之后,如发货人和承运人对当次运输服务均无异议,则按照合同约定或最终约定达成的支付方式对运费进行结算。
    9.6.承运人可委托运道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并据此在税务局或税务局指定代开点代开相关发票;承运人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委托运道及其关联方使用其在运道平台注册认证的信息资料提交至市场监督局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提交给注册税务局用于开具或代开发票。
    10.货主/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10.1.发货人在运道平台发布货源信息,应严格根据运道平台的要求,如实提供货物类型、规格、运输需求、包装需求、制冷需求、装货地点、送达地点、装货时间、运输时效、运输距离、货物重量、所需车辆规格等信息。
    10.2.发货人应保证其发布的货源真实、准确、合法,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的数量、价值、质量等信息符合货物的真实情况,运道不负责对货物的验收和检验,但有任何证据表明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遗漏的,运道有权停用用户的账号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用户的责任。
    10.3.发货人须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的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不得在包装内私自夹带危险品和国家有关规定明令禁止托运的货物,否则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应承担因此给运道和承运人/司机造成的损失。
    10.4.运道平台会根据发货人发布的货源信息,为发货人推荐承运的车辆要求和标准。如发货人拒不使用运道推荐的车辆标准,运道会根据发货人的需求指派车辆,但由发货人承担不利后果。
    10.5.交易环节发生任何纠纷,发货人与承运人/司机可协商解决,也可联系运道平台理赔中心进行调解。涉及运费、保险、意外事故、货损货差等事宜的纠纷,必须通过运道平台处理,否则运道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10.6.发货人与承运人/司机不得绕过运道平台私下交易,运道一旦发现用户存在私下交易,侵害平台利益或违背本规则进行的操作,有权按《运道平台用户违约规则》的处罚条款处理。
    10.7.发货人在订单确认后无故取消或未经运道平台和承运人/司机许可私自变更运输距离的,承运人/司机因此向运道平台发起违约处罚申请时,发货人应及时配合处理;若发货人对于承运人/司机提交的违约申请,在12小时内未处理的,平台有权对该笔运单做强制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由发货人承担。
    11.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11.1.承运人通过运道平台发布的车辆,应严格按照运道平台的要求,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姓名、身份证号、驾龄、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码、车牌类型、车龄(8年之内)、车型、车长、车宽、载重、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车厢信息、车厢体积、车厢长度、拖挂轮轴、车辆轴数、制冷标准等信息。
    11.2.承运人应保证其发布的车辆和司机信息真实、准确,保证实际承运的车辆和司机与登记的信息一致,有任何证据表明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任何虚假、隐瞒、遗漏或接单后变更承运车辆或司机的,运道有权停用用户的账号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用户的责任。
    11.3.承运人/司机应为车辆购买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11.4.确认订单后至确认收货后,司机应持续保持手机网络畅通和车载GPS运转正常,司机应确保承运车辆行使轨迹的完整性、真实性,否则平台有权追究承运人/司机的责任。因运行轨迹中断、失灵或轨迹异常而影响结算时间和金额的,由承运人/司机承担后果。
    11.5.订单确认后承运人变更车辆和司机信息的,应取得运道平台和发货人的同意,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平台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11.6.因承运人/司机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或迟延,承运人/司机应及时通知运道平台,并按照《运道平台用户违约规则》的有关货损/货差赔偿流程承担赔偿责任。
    11.7.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等造成不能正常到达卸货地的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通知运道平台,同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施救、保护、整理措施,以防止货物损失进一步扩大;如出现货损,应第一时间拍照存证,通知平台,或报警处理。
    12.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12.1.因下列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运输迟延,由发货人和承运人/司机承担公平责任:用户操作不当、用户违反运道平台规则、第三方侵权、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电信设备故障,公共网络故障,运道平台遭受病毒或黑客攻击,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和强制措施和其他运道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12.2.运输途中发生不可抗力、重大交通事故、意外事件导致不能继续履行运输的,承运人或司机必须及时联系运道平台报备,由运道予以协调处理。因承运人和司机原因不能及时通知运道平台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将由承运人和司机承担。
    13.其它约定
    13.1【交通事故】货物运输途中或司机去接货途中出现车辆故障或重大交通事故,不能继续完成货物运输义务的,承运人或司机必须及时联系运道平台,由运道平台协调发货人或保险公司提供解决方案,并采取积极措施控制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拍照、录像留存证据或报警处理,否则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运人和司机承担。
    13.2【货损、货差理赔】除另有约定外,运道平台上成交的货物运输订单项下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若出现毁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情况,运道平台或其委托的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条款的理赔标准赔付发货人,相应损失运道平台赔偿发货人后,平台有权向司机追偿。
    13.3【货损、货差赔偿范围】物运输订单项下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若出现毁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情况,运道平台按保险条款的理赔标准赔付发货人。货物实际价值以报关单、仓单、买卖合同等证明为准,货物实际价值与发货人发布订单时声称的货物价值不一致的,以较低的价值为准。
    13.4【免责情形】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运道平台和承运人均不承担责任,包括: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属性和潜在缺陷;货物的自然减量和合理损耗,以及发货人自行确定的重量不正确;发货人选择的运输工具不符合货物实际运输的需求,由发货人或其指定的收、发货人原因造成的。
    13.5【违约规定】有关本交易规则中未列明的用户违约行为及处理规则详见《运道平台用户违约规则》;当本规则与《运道平台用户违约规则》产生冲突时,以《运道平台用户违约规则》为准。
    13.6【争议解决】本交易规则适用中国法律,因在本平台产生的交易所产生的一切争议与纠纷,由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13.7【特别提示】本协议/规则/政策中的所有定义、名词解释均系配合运道网站及“运道冷链”APP货主版/司机版、网络客户端、运道微信公众号、运道小程序等软件/网站/网页/程序界面而设计,仅为帮助注册用户更好地理解并使用运道所拟定的协议/规则/政策。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本身并无实际含义,不能作为本协议含义解释的依据。
    13.8【补充说明】本交易规则试行版系运道平台试运营期间的交易规则,根据运道平台的发展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运道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运道平台上予以公告,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停止使用运道平台。一旦您继续使用运道平台,则表示您已接受并自愿遵守经修订后的条款。

    运道平台用户违约规则

    《运道平台用户违约规则》

    为保护平台用户合法权益,规范用户行为,提升用户体验,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特依据法律法规及平台与用户签署的各项协议,制定本规则;本规则平等地适用于平台所有用户。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平台规则,维护平台交易秩序,不得损害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
    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或破坏平台交易秩序、损害其他用户权益的行为,平台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可以遵照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结合用户行为危害程度,协商解决。
    违约主体:发货人
    违规行为:发货人在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文件的。
    处理规则:运道平台有权对用户进行封号。
    违规行为:发货人绕过运道平台线下交易或未经运道平台认可擅自变更订单信息的。
    处理规则:对用户进行警告;情节严重的,短期禁用平台3-7天。
    违规行为:订单确认后,发货人擅自更改和取消,无故取消订单的。
    处理规则:运道有权扣除其支付的保证金。承运人已经出发接货后发货人取消订单的,或发货人预定发货时间前3个小时内取消订单的,应承担1倍预估运费的处罚。发货人和承运人协商一致,可无责取消订单。
    违约行为:同一发货人或存在关联关系的多个发货人多次发布同一货源信息,影响平台正常秩序的。
    处理规则:限制发货人发货次数至发货人不再一货多发;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禁用发货人账号、发货人关联用户账号及协助用户账号。
    违约行为:发货人在平台发布包含广告、辱骂、抱怨、暴力、恐怖、政治等与货源无关的信息。
    处理规则:对发货人进行警告,情节严重的,短期禁用发货人发货功能3-7天,发货功能恢复后仍拒不改正的,永久禁用发货人发货功能。
    违约行为:承运人支付保证金之后2小时之内联系不上发货人,导致承运人无法装货。
    处理规则:扣除发货人本次交易保证金。
    违约行为:发货人在发布货源信息时未根据实际货运需要选择合适的装载车辆,致使承运人可能存在超载超限的情形的。
    处理规则:以上情形发生之后,承运人应及时联系平台反映情况,并由平台重新为发货人安排车辆运载;发货人应接受平台的安排,但平台需扣除发货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发货人也应承担因重新调配车辆所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
    违约行为:发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平台指定承运人承运的。
    处理规则:扣除发货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短期禁用发货人发货功能3-7天。
    违约行为:发货人装货时应向实际承运人提供报关单和/或出库单,实际承运人有权核查出库单和订单上记载的货物信息与实际装运的货物是否一致。
    处理规则:如实际承运人发现装货数量大于订单发货数量时,实际承运人可与发货人沟通调整运费,但应通过运道平台更新货物和运费信息,未经更新的订单变动运道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实际承运人有权拒载,并向运道平台提供相关证据,运道判断发货人实际托运的货物超出订单载明的范围,并有权扣除对应的保证金。
    违约主体:承运人
    违规行为:承运人在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文件的。
    处理规则:运道平台有权对用户进行封号。
    违规行为:承运人绕过运道平台线下交易的。
    处理规则:对用户进行警告;情节严重的,短期禁用平台3-7天。
    违规行为:订单确认后,发货人或承运人擅自更改和取消,无故取消订单的。
    处理规则:运道有权扣除其支付的保证金。承运人已经出发接货后发货人取消订单的,或发货人预定发货时间前3个小时内取消订单的,应承担1倍预估运费的处罚。发货人和承运人协商一致,可无责取消订单。
    违约行为:发货人与承运人达成货物运输交易后,因其自身原因(高速堵车,雨雪封路,车祸等客观原因除外)明确表示不前往装货地,给发货人造成损失;或者承运人未能按照运单要求按时到达装货地点装货。
    处理规则:扣除承运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迟到补偿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违约行为:承运人支付保证金之后,发货人在2小时内无法联系承运人的。
    处理规则:扣除承运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
    违约行为:在货源信息/协议内容没有变更或变更内容未经过平台同意的情况下,承运人装货后,私自要求发货人增加运费。
    处理规则:扣除承运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承运人应将加价部分退还发货人;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禁用承运人账号。
    违约行为:承运人责任倒货、卖货、扣货(包括但不限于在货源信息/协议内容没有变更的情况下,承运人未经发货人同意将货物转给其他车辆、专线、铁路或其他人运输,给发货人造成损失;承运人未经发货人同意将货物销售给他人)的行为。
    处理规则:扣除承运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禁用承运人找货功能至纠纷处理完毕,情节严重的,禁用承运人账号至纠纷处理完毕。
    违约行为:承运人在装载货物前未能认真清点货物数量、核对品种、确认质量;未能按照发货人要求做好隔离防护、防雨防潮及加固等措施,导致货物因上述原因造成受损、受潮等损失。
    处理规则:扣除承运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承运人应赔付发货人本事故产生的全部合理损失。
    违约行为:承运人装货时,未能谨慎核查货物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品和危险货物;承运人明知或应知货物属于违禁品及危险货物的,未及时通知平台,仍然装货运载。承运人装货时,如发现托运货物可能导致超载超限的,未及时报告平台,仍然超载超限运输。
    处理规则:扣除承运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禁用承运人找货功能60天;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禁用承运人账号。
    违约行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未能够谨慎驾驶运输车辆,不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处理规则:扣除承运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禁用承运人找货功能60天;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禁用承运人账号。
    违约行为:承运人投入运输的车辆应与运单中记载的车辆不一致,运输途中私自更换车辆或转委托第三方运输、私自拼车。
    处理规则:扣除承运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短期禁用承运人找货功能15天;情节严重的,禁用承运人找货功能30天。
    违约行为:承运人未按要求在承运车辆上安装车载定位设备;在运输过程擅自关闭车载定位设备或手机定位功能致使平台无法获得本次运输的位置信息的。
    处理规则:扣除承运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短期禁用承运人找货功能15天;情节严重的,禁用承运人找货功能30天。
    违约行为:发货人需要回单的,承运人在卸货完毕后未能及时向发货人交付回单。
    处理规则:除承运人本笔交易的保证金,短期禁用承运人找货功能15天;情节严重的,禁用承运人找货功能30天。

    运道实名认证服务协议(货主版)

    《 运道实名认证服务协议(货主版)》

    尊敬的用户,在开始“运道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前,您已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内容,一旦您开始认证流程,即表示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为了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运道用户(以下简称用户)身份的可信度,青岛冠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您提供认证服务。
    在您申请认证前,您已注册成为运道冷链网络货运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货人身份的用户。本公司有权采取各种其认为必要手段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识别。但是,作为普通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本公司所能采取的方法有限,而且在网络上进行用户身份识别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本公司对完成认证的用户身份的准确性和绝对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
    本公司向您提供的认证服务包括一下具体程序∶1、身份信息识别;2、银行账户识别
    本公司有权记录并保存您完成以上程序提供给本公司的信息和本公司获取的结果信息,亦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或第三方提供您是否通过认证的结论以及您的身份信息。
    一、关于认证服务的理解与认同
    1、认证服务是由本公司提供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一旦您的运道账户完成了认证,相应的身份信息和认证结果将不因任何原因被修改或取消;如果您的身份信息在完成认证后发生了变更,您应向本公司提供相应有权部门出具的凭证,由本公司协助您变更您运道账户的对应认证信息。
    2、本公司有权单方随时修改或变更本协议内容,并通过运道网站公告变更后的协议文本,无需单独通知您。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后,您还继续使用运道服务和/或认证服务的,即代表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您如果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应立即停用运道服务和认证服务。
    二、身份信息识别
    1、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认证当时处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等明确标有身份证号的证件之一(需要在线上传证件时,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或者彩色数码拍摄件,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同时提交正反两面,户籍证明提供日后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上,除临时身份证外,有效期三个月以内的证件不予受理)。填写**信息。
    2、如您在认证有效期内变更任何身份信息,则应在变更发生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认证,否则本公司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提供运道服务,且因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您在对其您的运道账户进行取回密码等操作时,需要按照本公司的提示出示可确认其持有该账户的个人身份证件。
    三、银行账户识别
    1、您需要提供本人在大陆银行开设的人民币账号、开户名、开户银行。
    2、您填写的银行账户的开户名必须与身份信息中的真实姓名完全一致,所有经运道用户填写的资料将成为认证资料。
    四、电子签名/签章规则
    1、完成实名认证后,您应根据系统要求预留电子签名/签章,电子签名/签章视为您本人签名/签章,具有法律效力。本电子签名/签章用于您在运道平台相关界面完成指定操作,您在点击“确认”/“同意”后,电子签名/签章将会自动生成于您与运道平台签署的各项政策、协议、规则、合同、条款以及其他内容的文件之中。您已完全理解、同意并不可撤销地允许平台的上述操作,并合法、自愿地按照与运道平台签署的各类政策、协议、规则、合同、条款以及其他内容的文件中地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您必须妥善保管您的登录密码、并应当不定时进行更改,电子签名/签章仅限于您本人的账户使用,视为注册用户本人所为。依据账户、电子签名/签章办理的进行的各项操作与相关流程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操作/流程的有效证据。
    四、特别声明
    1、身份认证信息共享∶
    为了使您享有便捷的服务,您经由其它网站向本公司提交认证申请即表示您同意本公司为您核对所提交的全部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并同意本公司将是否通过认证的结果及相关身份信息(不包括您的银行账户信息)提供给该网站。
    2、认证资料的管理∶
    您在认证时提交给本公司的认证资料,即不可撤销的授权由本公司保留。本公司承诺除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外,不公开或编辑或透露您的认证资料及保存在本公司的非公开内容用于商业目的,但本条第1项规定以及以下情形除外∶
    1) 您授权本公司透露的相关信息;
    2) 本公司向国家司法及行政机关提供;
    3) 本公司向本公司关联企业提供;
    4) 第三方和本公司一起为用户提供服务时,该第三方向您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
    5) 基于解决您与第三方民事纠纷的需要,本公司有权向该第三方提供您的身份信息。
    五、第三方网站的链接
    为实现身份信息审查,运道平台上可能包含了指向第三方网站(如网上银行网站等)的链接(以下简称“链接网站”)。“链接网站”非由本公司控制,对于任何“链接网站”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链接网站”内含的任何链接,或“链接网站”的任何改变或更新,本公司均不予负责。自“链接网站”接收的网络传播或其它形式之传送,本公司不予负责。
    六、不得为非法或禁止的使用
    接受本协议全部的说明、条款、条件是您申请认证的先决条件。您声明并保证,您不得为任何非法或为本协议、条件及须知所禁止之目的进行认证申请。您不得以任何可能损害、使瘫痪、使过度负荷或损害其他网站或其他网站的服务或本公司或干扰他人对于运道认证申请的使用等方式使用认证服务。您不得经由非本公司许可提供的任何方式取得或试图取得任何资料或信息。
    七、有关免责
    下列情况时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由于您将运道账户密码告知他人或未保管好自己的密码或与他人共享运道账户或任何其他非本公司的过错,导致您的个人资料泄露。
    2、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由于第三方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例如国际出口的主干线路及国际出口电信提供商一方出现故障、火灾、水灾、雷击、地震、洪水、台风、龙卷风、火山爆发、瘟疫和传染病流行、罢工、战争或暴力行为或类似事件等)及其他非因本公司过错而造成的认证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3、由于与本公司链接或合作的其它网站(如网上银行等)所造成的银行账户信息、身份信息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4、任何运道用户向本公司提供错误、不完整、不实信息等造成不能通过认证或遭受任何其他损失,概与本公司无关。
    八、协议关系
    本协议构成《运道用户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两者约定不一致或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运道用户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运道实名认证服务协议(司机版)

    《 运道实名认证服务协议(司机版)》

    尊敬的用户,在开始“运道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前,您已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内容,一旦您开始认证流程,即表示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为了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运道用户(以下简称用户)身份的可信度,青岛冠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您提供认证服务。
    在您申请认证前,您已注册成为运道冷链网络货运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司机/物流商身份的用户。本公司有权采取各种其认为必要手段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识别。但是,作为普通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本公司所能采取的方法有限,而且在网络上进行用户身份识别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本公司对完成认证的用户身份的准确性和绝对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
    本公司向您提供的认证服务包括一下具体程序∶1、身份信息识别;2、银行账户识别
    本公司有权记录并保存您完成以上程序提供给本公司的信息和本公司获取的结果信息,亦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或第三方提供您是否通过认证的结论以及您的身份信息。
    一、关于认证服务的理解与认同
    1、认证服务是由本公司提供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一旦您的运道账户完成了认证,相应的身份信息和认证结果将不因任何原因被修改或取消;如果您的身份信息在完成认证后发生了变更,您应向本公司提供相应有权部门出具的凭证,由本公司协助您变更您运道账户的对应认证信息。
    2、本公司有权单方随时修改或变更本协议内容,并通过运道网站公告变更后的协议文本,无需单独通知您。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后,您还继续使用运道服务和/或认证服务的,即代表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您如果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应立即停用运道服务和认证服务。
    二、身份信息识别
    1、选择注册为司机身份承运人的用户:上传**文件,填写**信息
    2、选择注册为物流商身份承运人的用户:上传**文件,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信息
    3、通过身份信息识别的运道用户不能自行修改已经认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姓名以及身份证件号码等。
    4、如运道用户在认证有效期内变更任何身份信息,则应在变更发生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认证,否则本公司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提供运道服务,且因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运道用户自行承担。
    5、在运道用户对其运道账户进行取回密码等操作时,需要按照本公司的提示出示可确认其持有该账户的个人身份证件。
    三、银行账户识别
    1、司机运道用户进行认证应提供本人在大陆银行开设的人民币账号、开户名、开户银行。
    2、物流商运道用户应提供其在大陆银行开设的人民币账号、开户名、开户银行。
    3、运道用户填写的银行账户的开户名必须与身份信息中的真实姓名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名称完全一致,所有经运道用户填写的资料将成为认证资料。
    四、电子签名/签章规则
    1、完成实名认证后,您应根据系统要求预留电子签名/签章,电子签名/签章视为您本人签名/签章,具有法律效力。本电子签名/签章用于您在运道平台相关界面完成指定操作,您在点击“确认”/“同意”后,电子签名/签章将会自动生成于您与运道平台签署的各项政策、协议、规则、合同、条款以及其他内容的文件之中。您已完全理解、同意并不可撤销地允许平台的上述操作,并合法、自愿地按照与运道平台签署的各类政策、协议、规则、合同、条款以及其他内容的文件中地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您必须妥善保管您的登录密码、并应当不定时进行更改,电子签名/签章仅限于您本人的账户使用,视为注册用户本人所为。依据账户、电子签名/签章办理的进行的各项操作与相关流程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操作/流程的有效证据。
    四、特别声明
    1、身份认证信息共享∶
    为了使您享有便捷的服务,您经由其它网站向本公司提交认证申请即表示您同意本公司为您核对所提交的全部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并同意本公司将是否通过认证的结果及相关身份信息(不包括您的银行账户信息)提供给该网站。
    2、认证资料的管理∶
    您在认证时提交给本公司的认证资料,即不可撤销的授权由本公司保留。本公司承诺除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外,不公开或编辑或透露您的认证资料及保存在本公司的非公开内容用于商业目的,但本条第1项规定以及以下情形除外∶
    1) 您授权本公司透露的相关信息;
    2) 本公司向国家司法及行政机关提供;
    3) 本公司向本公司关联企业提供;
    4) 第三方和本公司一起为用户提供服务时,该第三方向您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
    5) 基于解决您与第三方民事纠纷的需要,本公司有权向该第三方提供您的身份信息。
    五、第三方网站的链接
    为实现身份信息审查,运道平台上可能包含了指向第三方网站(如网上银行网站等)的链接(以下简称“链接网站”)。“链接网站”非由本公司控制,对于任何“链接网站”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链接网站”内含的任何链接,或“链接网站”的任何改变或更新,本公司均不予负责。自“链接网站”接收的网络传播或其它形式之传送,本公司不予负责。
    六、不得为非法或禁止的使用
    接受本协议全部的说明、条款、条件是您申请认证的先决条件。您声明并保证,您不得为任何非法或为本协议、条件及须知所禁止之目的进行认证申请。您不得以任何可能损害、使瘫痪、使过度负荷或损害其他网站或其他网站的服务或本公司或干扰他人对于运道认证申请的使用等方式使用认证服务。您不得经由非本公司许可提供的任何方式取得或试图取得任何资料或信息。
    七、有关免责
    下列情况时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由于您将运道账户密码告知他人或未保管好自己的密码或与他人共享运道账户或任何其他非本公司的过错,导致您的个人资料泄露。
    2、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由于第三方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例如国际出口的主干线路及国际出口电信提供商一方出现故障、火灾、水灾、雷击、地震、洪水、台风、龙卷风、火山爆发、瘟疫和传染病流行、罢工、战争或暴力行为或类似事件等)及其他非因本公司过错而造成的认证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3、由于与本公司链接或合作的其它网站(如网上银行等)所造成的银行账户信息、身份信息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4、任何运道用户向本公司提供错误、不完整、不实信息等造成不能通过认证或遭受任何其他损失,概与本公司无关。
    八、协议关系
    本协议构成《运道用户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两者约定不一致或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运道用户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